黑市政發【2015】42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五大連池管委會,中、省、市直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黑政發〔2015〕2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
(一)堅持擴大就業發展戰略。堅持把穩定和擴大就業作為經濟穩增長的重要內容,將城鎮新增就業、調查失業率作為宏觀調控重要指標,納入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建立公共投資和重大項目建設帶動就業評估機制,同等條件下對創造就業崗位多、崗位質量好的項目優先給予支持和安排。(由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統計局、市商務局負責,列第一位的單位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優先發展吸納就業能力強的產業。積極引導和支持企業創新服務業發展模式和業態,推進服務業與農業、工業融合發展。支持發展養老、避暑等生活性服務業,打造新的就業增長點,提高服務業對就業的吸納能力。搶抓“五大規劃”戰略機遇,充分發揮區位、生態、文化和資源等比較優勢,加大招商引資力度,加快培育壯大農林基礎、礦產支柱、文化旅游、外貿物流等現代服務業、新能源裝備制造等戰略性新興“五大產業”,帶動就業。加快重點產業項目建設,促進項目早日建設投產,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加大科技型企業三年行動計劃實施力度,培育科技型企業,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通過資金扶持和減輕企業負擔等政策扶持,努力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增大就業容量。(由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商務局負責)
(三)發揮小微企業就業主渠道作用。以兩家省級創業孵化基地(黑河市璦琿對俄進出口加工基地和北安市中小科技企業創業中心)為引領,積極支持3家在建創業基地建設。發揮黑河市中小企業協會服務平臺作用,開展市場開拓、融資、人力資源、法律、財稅、廣告等產業服務。積極向上爭取獎勵資金,支持小微企業創業園、創業基地、科技孵化器等創業載體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市直所有涉及財政性資金的政府采購項目在滿足機構運轉和提供公共服務基本需求的前提下,政府采購計劃預算全部面向中小微企業,其中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進一步加強知識產權服務,廣泛開展省級專利補貼、專利獎勵和專利優勢企業創建的組織推薦與項目申報。將職業中介機構介紹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到民營企業、小微企業就業的就業創業服務補貼標準提高30%。(由市工信委、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負責)
(四)加強失業風險預防和調控。失業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由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調整為1.5%,個人繳費費率由本人工資的1%調整為0.5%。在我市參加失業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生產經營困難、向社會承諾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企業,可申請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定崗位補貼,確需裁員的,應制定人員安置方案,妥善處理勞動關系和社會保險接續。企業兼并重組時,在進行企業土地資產處置過程中,變現的土地出讓金或土地租金,要優先用于安置企業職工。完善失業監測預警機制,建立應對失業風險的就業應急預案。(由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工信委、市商務局、市國土資源局負責)
二、積極推進創業帶動就業
(五)營造寬松便捷的準入環境。優化企業注冊登記制度,推行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和社會保險登記證“四證合一、一照四號”。推行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按要求實現“一照一碼”。統籌推進注冊登記全程電子化,放松經營范圍登記管制,進一步放寬新注冊企業場所登記條件限制,實施注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認繳登記制,取消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公司登記時,無需提交驗資報告,允許“一照多址”、“一址多照”和“住改商”。實施工商登記前置許可改后置許可,全面簡化工作流程,辦理名稱核準由原來的10個工作日壓縮至3個工作日,企業設立登記由原來的15個工作日壓縮至5個工作日。推行“互聯網+政務”,實現涉企信息集中統一公示和信用信息互聯互通。轉變監管方式,由巡查制改為抽查制,逐步減少實地檢查行為,強化網上監管、數據監管。建立小微企業目錄,對小微企業發展狀況開展抽樣統計。繼續優化投資項目審批流程,減少前置要件,壓縮審批時限,提供高效、便捷的“一站式”審批服務。(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編委辦、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負責)
(六)培育創業創新孵化平臺。圍繞全省千戶科技型三年行動計劃,積極推進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與發展。逐步完善技術合作、項目對接、成果交易、專利代理、科技融資、法律咨詢、會計評估、人才培訓等服務功能與手段,吸引創業者入住孵化器。鼓勵私營資本投資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探索引進專業孵化器運營公司。對孵化創業人數多、創業項目科技含量高、孵化成功率高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積極爭取國家、省級補貼或獎勵。對機關事業單位清理整頓辦公用房騰出的適合創業經營的樓房,按實際需求對30周歲以下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創業企業進行支持,可按照市場價格的1/3交付房屋租金,使用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年。(由市科技局、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負責)
(七)拓寬創業投資融資渠道。設立黑河產業引導股權投資基金,撬動社會資本支持黑河特色產業發展。組建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設立中俄產業基金,支持對俄重大項目建設。引導民間資本組建民間投融資服務中心,探索開展農村物權保證貸款試點工作,拓寬創業投資融資渠道,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研究制定企業上市政策,鼓勵企業上市融資,擴大規模,帶動就業。(由市發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財政局、市金融辦負責)
(八)放大財政貼息擔保貸款和減稅降費對創業的扶持作用。凡有創業要求并符合一定條件的就業重點群體和困難人員,可在創業地申請2年期最高額度為10萬元財政貼息的創業(小額)擔保貸款;對合伙經營和組織起來創業的,按實際貸款人數、人均10萬元標準,分別給予2年期的擔保貸款;對符合貸款條件的30周歲以下高校畢業生,對其創辦的企業進行評估后,可給予10—2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個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在貸款基礎利率的基礎上上浮3個百分點以內的,由財政予以貼息。對就業困難人員和30周歲以下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審批手續后,可向人社部門申請享受一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對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各類就業困難人員和30周歲以下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當年新增崗位人數超過10人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超過20人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超過30人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擔保貸款,財政部門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積極推動融資性擔保機構簡化擔保貸款申請手續,實行小額擔保貸款發放常態化。稅務部門要加大稅收政策宣傳力度,將企業吸納就業稅收優惠人員中的失業一年以上人員調整為失業半年以上人員。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實行減稅降費。
(由市財政局、時金融辦、黑河銀監分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人社局、中國人民銀行黑河市中心支行、市民政局負責)
(九)大力扶持網絡創業。積極發展“互聯網+”和電子商務,推動電子商務與制造業、服務業等傳統業態深度融合,帶動產業創新發展。支持電子商務園區、電子商務總部基地和互聯網服務商實行“一址多照”,用園區秘書公司經營地址為網絡創業者提供經營場所的集群注冊。利用黑河邊境經濟合作區建成的中俄跨境電子商務示范區,搭建交易、展示、物流、信息、結算等平臺,入駐園區內的所有電子商務企業享受國家、省和黑河邊境經濟合作區給予的優惠政策。積極鼓勵自然人通過網絡實現創業就業。放寬住所(經營場所)登記條件。可在營業執照企業住所欄加注經營網址、互聯網經營許可證號、網站備案號等。積極引導電子商務企業申請注冊商標,指導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認定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在網絡平臺實名注冊、穩定經營且信譽良好的網絡商戶創業者,可按規定享受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繼續支持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設立互聯網支付機構、網絡借貸平臺、網絡金融產品銷售平臺,建立服務實體經濟的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下自建和完善線上金融服務體系,有效拓展電商供應鏈業務。(由市商務局、市工信委、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黑河市中心支行負責)
(十)鼓勵科研人員創業。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創業、離崗創業。優先推薦科技人員申報各類創新創業科技計劃項目。完善科技人員創業股權激勵政策,放寬股權獎勵、股權出售的企業設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科技人員創業的鼓勵政策按省委、省政府《關于建立集聚人才體制機制激勵人才創新創業若干政策的意見》(黑發〔2015〕6號)執行。(由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負責)
(十一)鼓勵農村勞動力創業。支持農民自主創業和農民工返鄉創業,發展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經營主體,依托現有各類園區等存量資源,整合創建一批農民創業園區,大力發展農產品加工、休閑農業、鄉村旅游、農村服務業等勞動密集產業項目,在發展縣域經濟中擴大農民就業創業空間。依托基層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平臺,提供創業指導和服務。鼓勵各類企業和社會機構搭建農民創業創新示范基地和見習基地,積極參加全省“百名農民創業之星”和“百個農民創業示范(實習)基地”評選活動。深入推進農村青年創業富民行動,大力發展“互聯網+”和電子商務,幫助有條件的農民網上創業。(由市農委、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地稅局、團市委負責)
(十二)營造大眾創業良好氛圍。支持舉辦創業訓練營、創業創新大賽、創新成果和創業項目展示推介等活動,搭建創業者交流平臺,培育創業文化,為創業者提供經營場所和企業孵化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初始創業人員提供租金補貼,建立創業創新產品定向招標采購制度,對創業大賽中的優秀創業項目進行資助。對勞動者創辦社會組織符合條件的,給予相應創業扶持政策。推進創業型城市創建,建立健全組織領導體系、政策扶持體系、創業服務體系和工作考核體系,營造鼓勵創業、寬容失敗的良好社會氛圍。(由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團市委負責)
三、統籌推進重點群體就業
(十三)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到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在機關工作的,試用期可直接執行定級工資,試用期滿后工作2年以上不滿3年,級別工資高定1個檔次,滿三年以上,級別工資再高定1個檔次。在事業單位工作的,試用期可直接執行定級工資,試用期滿后工作2年以上不滿3年,薪級工資高定1級,滿3年以上,薪級工資再高定1級。單獨組織邊遠艱苦地區縣、鄉機關及公檢法系統公務員招考。根據基層需要,針對工作急需、專業性較強且員額不足的公務員職位,向高校畢業生適度放寬報名資格條件。按規定落實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要進一步推進購買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工作,每年在基層特別是街道(鄉鎮)、社區(村)購買一批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優先用于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安排。大力實施“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大學生,參加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招聘時,筆試成績加5分,報考本人戶籍地崗位的和期滿考核為優秀等次的,再各加2分。在街道(鄉鎮)、社區(村)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在報考事業單位時享受項目生同等政策,報考公務員時可報考項目生崗位。(由市人社局、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市財政局負責)
(十四)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保障機制。鼓勵各類企業為高校畢業生提供高質量的見習崗位,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當年的見習補貼標準由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上浮到100%。建立國有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制度,推動實現招聘信息公開、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對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殘疾、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在畢業離校前發放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800元。對高校畢業生從事靈活就業并參加社會保險的,按省規定的“4555”人員補貼標準給予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對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1年社會保險補貼。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要免費提供人事、勞動保障代理服務。取消非應屆畢業生調整改派環節,非應屆畢業生可憑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就業協議或用人單位錄(聘)用通知等就業材料,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辦理報到和落戶。凡來我市就業創業的大中專畢業生實行零門檻落戶遷移政策;對于沒有親屬、沒有固定住所的建立大學生集體戶,在全市建立103個大學生集體戶平臺。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可參照高校??飘厴I生享受相關就業補貼和創業鼓勵政策。(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財政局負責)
(十五)努力幫助困難人員實現就業。將有就業意愿的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登記失業人員中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人員、登記失業6個月以上人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失業人員、殘疾人和高校畢業生作為幫扶重點,實行實名制動態管理,提供就業援助服務。對于零就業低保家庭中,有一人從事公益性崗位的,可保留其低保待遇;有兩人以上從事公益性崗位的,視其家庭困難程度和人口情況,確定是否享受低保待遇。對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就業困難人員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給予2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女滿45歲、男滿55歲就業困難人員(“4555”人員)實現靈活就業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定額社會保險補貼。對難以實現就業的困難人員,使用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使用就業專項資金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對初次核定享受補貼政策時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公益性崗位應優先保障零就業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確保困難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除零就業家庭人員外,就業困難人員在同一困難狀態下,只能享受一次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拓寬退役軍人就業渠道,相關企業對招收的退役士兵開展崗位培訓的,可使用就業專項資金給予培訓補貼。努力創辦省級殘疾人就業示范基地,給予相應政策和資金扶持,鼓勵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建立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及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公示制度。殘疾人創業,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可給予不超過2000元的資助。(由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殘聯負責)
(十六)引導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積極開展有針對性的政策宣傳,發揮典型示范作用,引導農村富余勞動力合理流動。圍繞新型經營主體的培育和發展,大力培育新型農民。堅持內轉外輸相結合,依托各地特色優勢產業,引導農村勞動力就近轉移就業。鞏固和拓展外埠勞務基地,加強農民工輸出輸入地勞務對接,提高轉移就業的穩定性。依托勞務基地、中介組織、勞務能人,發揮駐外農民工服務站作用,搭建市場需求與市場供給對接平臺,提高農民勞務輸出的組織化程度,為農村勞動力輸出提供信息指導和轉移服務。擴大對外勞務合作,借助毗鄰俄羅斯的地緣優勢和朝鮮族鄉等親緣優勢,鼓勵農民“走出去”,開拓國際勞務市場。在做好失地農民參加社會保障的同時,強化對被征地農民再就業的技能培訓,為被征地農民再就業提供服務。(由市農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商務局、市國土資源負責)
(十七)拓寬退役軍人就業渠道。在全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時,安排一定數量的崗位,定向考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錄數量為當年符合條件退役大學生士兵人數的10%。基層專職武裝干部要全部在退役大學生士兵和轉業軍官中招錄。在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中,應安排不低于當年招錄計劃的20%招收退役士兵,重點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及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的企業在招收錄用或者聘用人員時,應安排不低于錄(聘)用計劃10%的名額招收符合錄(聘)用崗位要求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相關企業對招收的退役士兵開展崗位培訓的,可使用就業專項資金給予培訓補貼。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服現役年限計入工齡。(由市人社局、市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負責)
四、加強就業創業服務和職業培訓
(十八)強化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的創業服務功能,就業創業指導中心要為創業者提供項目開發、開業指導、融資、跟蹤扶持等服務,人才服務機構要為創業者提供人事代理、檔案保管、職稱評定、社會保險辦理和接續服務,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要為創業者提供權益保障、法務咨詢和法律援助等服務。將職業介紹補貼和扶持公共就業服務補助合并調整為就業創業服務補貼,按照績效管理原則,向社會力量購買基本就業創業服務。支持各類社會化、市場化專業服務機構及社團組織為創業者提供專業服務。(由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司法局負責)
(十九)推進公共就業創業服務信息化建設。開通社會保障卡在就業、失業登記和信息查詢、申請接受就業服務、申請享受就業扶持政策待遇及補貼資金領取等方面的應用。加快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網絡,實現就業管理和就業服務工作全程信息化和標準化。建立全市就業信息監測平臺,聯網發布各類就業信息,穩步推進就業信息共享,支持社會服務機構利用政府數據開展專業化就業創業服務。(由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負責)
(二十)加快建立統一規范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結合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推動縣級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整合,優化機構編制資源配置,為社會提供統一的綜合性服務平臺,從服務對象的實際需要和便利出發,因地制宜設立綜合性或專業性服務場所,合理布局服務網點。科學規劃設計各項服務內容和流程,制定統一的服務標準和服務規范,進一步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實現人力資源市場管辦分離、政企分開、事企分開、公共服務與經營性服務分離,明確劃定公共就業和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基本公共服務項目,逐步把經營性業務轉由服務企業實施,做到職能分開、機構分設、人員分離、分類管理。完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方面人才順暢流動的制度體系。(由市編委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負責)
(二十一)加強職業培訓和創業培訓。完善職業培訓補貼機制,政府采取公開招標的方式購買培訓服務,將享受培訓補貼人員全部納入職業培訓補貼實名制信息管理系統。組織開展訂單式培訓,重點組織實施農民職業技能提升培訓。創新職業培訓模式,鼓勵有條件的職業培訓機構開發和實施職業培訓包教學,支持企業以新招用青年勞動者和新轉崗人員為重點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發揮企事業單位主體作用,完善技能人才培養、評價和激勵機制,加快培養重點產業急需技能人才。創新創業培訓方式,鼓勵具備條件的培訓機構對創業群體免費開展創業培訓。引導鼓勵勞動者利用互聯網以及各級政府公共服務網站參加網絡創業學習和培訓。(由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負責)
(二十二)建立健全失業保險、社會救助與就業的聯動機制。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自主創業的,可一次性領取未領的失業保險金,在應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由經辦機構按規定繼續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含申請扶持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人員)的低保對象,可繼續享受1年低保待遇(前6個月內低保待遇不變,后6個月內按其審批核定金額的50%發放低保金)。12個月后,經核算,家庭月人均收入超出低保標準的,退出救助范圍。低保對象自主創業失敗的,經重新認定,符合條件的重新納入救助范圍。(由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負責)
(二十三)完善失業登記辦法。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的城鎮常住人員,可以到常住地的就業服務部門免費申領《就業創業證》,作為享受公共就業服務和就業扶持政策的憑證。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為登記失業的各類人員提供均等化服務,有針對性地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公共就業服務,推進符合條件的外來勞動者與當地戶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業援助政策,在全市范圍內就地就近辦理失業登記。(由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負責)
五、強化組織領導
(二十四)健全協調機制,做好資金保障、就業統計和宣傳工作。市縣兩級要建立由政府主要領導牽頭,人社、財政、教育、科技、工信、民政、農委、殘聯、商務、稅務、金融等部門參與的就業創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形成各部門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將就業創業工作目標任務、政策落實、就業創業服務、資金投入、群眾滿意度作為評價指標納入各地黨政領導班子政績考核。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據就業需求、就業狀況和就業工作目標,在財政預算中合理安排就業創業相關資金,提高就業專項資金用于促進性支出的比例。將縣級以上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和縣級以下(不含縣級)基層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平臺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逐步擴大全市勞動力調查范圍,提高調查頻率。利用各類媒體,實現多層次、全方位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宣傳報道,努力營造勞動光榮、技能寶貴、創業偉大的時代風尚。(由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統計局、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團市委負責)
本文實施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各地可按此實施意見,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黑河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9日